黑龙江省地震局实行中国地震局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,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管理体制,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职能,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。1972年6月成立黑龙江省地震工作办公室;1976年3月成立黑龙江省地震局;1982年12月组建东北地震监测研究中心黑龙江省分中心,1989年4月恢复黑龙江省地震局。
黑龙江省地震局实行中国地震局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,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管理体制,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职能,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。1972年6月成立黑龙江省地震工作办公室;1976年3月成立黑龙江省地震局;1982年12月组建东北地震监测研究中心黑龙江省分中心,1989年4月恢复黑龙江省地震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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